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办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产、运营、贮存、运送烟花爆竹活动,有用防备和坚决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产生,充沛的发挥典型事例警示教育效果。近来,,实在经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到达“查办一同、震撼一批、教育一片”的意图,慢慢地加强全民遵法认识,筑牢安全出产防地。
案情简介:2025年4月25日,武穴市应急办理局联合武穴市公安局对大众告发的某超市违法贮存烟花爆竹头绪进行核对,发现该超市未经答应运营烟花爆竹(该烟花爆竹送货人查无下落),现场寄存烟花爆竹150余件、已出售烟花爆竹获得1320元,违反了《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则。
处理结果:根据《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则,依照应急办理部《应急办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89裁量阶次的规则,行政法律部门对该超市处20000元罚款,并没收不合法运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案情简介:2025年4月7日,阳新县应急办理局行政法律人员在对阳新县枫林镇某烟花爆竹运营部进行日常查看时,发现何某擅自从零售店搬少量烟花爆竹到对面人流较大的小型超市处寄存、售卖。该零售店在挂号注册核准的地址以外寄存运营烟花爆竹,违反了《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办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则。
处理结果:根据《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办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则,责令期限改正,处2000元罚款。
案情简介:2025年1月24日,石首市应急办理局行政法律人员对某烟花爆竹零售营业部进行法律查看时,发现该店运营(零售)答应证核定储量为190箱/190千克,实践烟花爆竹贮存数量为231箱,违反了《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则。
处理结果:根据《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依照应急办理部《应急办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92项裁量规范,石首市应急办理局责令当事人期限改正,处2000元罚款。
案情简介:2025年1月24日,恩施市应急办理局联合恩施市公安局展开烟花爆竹专项查看,发现板桥镇某烟花爆竹专卖店内寄存有不合法出产、运营的烟花爆竹611箱、已出售烟花爆竹获得5260元,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则。
处理结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办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恩施市应急办理局责令零售店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处4000元罚款,并没收不合法运营的烟花爆竹共611箱及违法所得。
案情简介:2025年3月31日,鄂州市应急办理局在日常安全查看中发现,鄂州市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向未获得《烟花爆竹运营(零售)答应证》的某副食店出售20箱烟花爆竹,合计2830元,违反了《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
处理结果:根据《烟花爆竹运营答应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依照《应急办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05条A阶次的规则,鄂州市应急办理局责令该批发企业期限改正,处8000元罚款。